让传统文化焕发时代风采(让传统文化潮起来)

文化是一个、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深层支撑。总指出:“一个、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

综观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任何一个民族现有的文化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延续和丰厚积淀。正是这一人类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我们不能割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应保护和继承自身所拥有的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其中的优秀成分,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扬光大。

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之一,中国在长达五千多年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民族文化,它以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以及对世界文明与进步所作出的巨大贡献而著称于世。面对前人留下的丰厚浩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总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因此,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必须积极加以继承。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是民族文化的灵魂。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民族气节、民族品格和民族精神。如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进取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反抗外来侵略和民族压迫、“苟利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爱国主义精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历史责任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正气概等。这些民族精神世代相传,形成了一种民族的风骨与气度,铸就了民族的灵魂。鲁迅曾说:“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民族精神、高尚的民族品格和坚定的民族志向,就不可能凝聚力量、成就伟业,更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当今社会,文化已经成为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集中表现为全民族基于共同的文化背景和文化认同而产生的巨大凝聚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途中,更需要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来支撑。因此,继承与弘扬这种民族精神,在当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跨越时空、富有永恒魅力、能够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精华部分,积极加以继承,并不断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最新实践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现代内涵融入民族精神之中,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反映了时代发展的主流和方向,体现了时代的特征和精神。因此,它不是传统文化的简单重复和模仿,而是结合当前、面向未来的创新、创造和再生。对此,毛泽东精辟地概括为四个字:“推陈出新”。所谓“推陈”,即立足于当代,扬弃那些不适合于今天需要的东西;所谓“出新”,即对这一层次的传统文化进行清理和提炼,并积极创造新的内容和形式,赋予其新的生命力。更重要的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时代条件进行新的创造。只有在既继承又发展、既扬弃又创新的辩证统一运动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才能不断前进,才会有巨大的生命力。

回顾中国文化史,凡是文化繁荣发展的时期都是大革新、大创造的时代。对比中外文艺发展史,也深刻说明了这一问题。不断创新发展,文艺创作才会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走向繁荣。因此,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有效的继承和保护就是与时俱进地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具体说来,要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如今,有没有创新能力,能不能创新,是影响全球范围内各国文化竞争的决定性因素。越是能够不断自主发展、自我超越、主动创新的民族和文化,越是能够从容面对全球文化的竞争。

总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秉持开放包容,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外来文化本土化,不断培育和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文艺创作极具包容性,能够将古今中外的各种元素熔为一炉,能够将社会各个领域的故事、人物、细节、意象通过审美的形式呈现出来。培育和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文艺肩负着重要的责任与使命。文艺工作者要坚持守正创新,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进行综合的艺术创造,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文学的力量。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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