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千万寻狗”,警方通报:杨某冰,行拘!(悬赏百万寻人)

来源:齐鲁晚报

7月11日,郑州警方通报“悬赏千万寻狗”事件:男子杜撰不实信息被行政15日。

此前报道——

7月9日晚,一则“悬赏千万元寻狗”的启事刷屏了不少人的朋友圈。“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发布了一则特殊的寻狗启事,如果能提供重要线索者,狗主人奖励200万人民币,如果找到并平安归还,狗主人愿给予1000万人民币。此启事一出,引发网友热议。

由于悬赏金额很高,此事在网上发酵,不少网友转发该启事,称要去郑州寻狗。当晚,“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删除了这条微博,并发微博称,“狗狗主人的助理已经联系我们,说狗狗已被找到。”

7月9日晚,记者联系郑州市流浪动物领养中心相关负责人时,其表示已不想谈及此事,并表示警方已介入处理。寻狗启事当中的杨某某,电话为关机状态。

另据媒体报道,转发寻狗启事后,郑州市流浪动物领养中心负责人接到一位自称是杨总助理打来的3个电话。杨总助理先说:不找狗了,寻狗启事删掉;接着,杨总助理又来电说:杨总电话被打爆了,已影响正常生活了,寻狗启事删掉;最后一通电话,杨总助理说:警察帮忙找到狗了,寻狗启事删掉。

如虚构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发布者将受处罚

记者注意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悬赏金额太高,根本不可信;还有人质疑,这可能是有人在虚构信息进行炒作;也有网友表示,如果悬赏寻狗一事属实,那么帮助寻狗的人是不是有权向狗主人讨要1000万元呢?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律师认为,如果该寻狗启事是真实有效的,确实有人帮助主人找到了狗,这一寻狗启事被视为法律上的合同,发布者必须履行合同,给予对方相应的金额。如发布者未能支付相应的赏金,帮助寻狗的人可起诉至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当然,1000万元金额太高,法院在实际处理当中,可能会主张将支付的金额进行适当调低。

如果发布者为了寻找自己丢失的狗,虚构“悬赏千万元”的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可能会受到批评教育、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果发布者根本没有丢狗,虚构“悬赏千万元寻狗”这一信息进行炒作,那么受到的行政处罚会更严重。如有人虚构信息导致社会恐慌等严重后果,还涉嫌寻衅滋事,会受到刑事处罚。

内容来源:郑东公安、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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