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刚辞职、交易所就收到举报!四川神秘女富豪要大反击?(四川前女首富)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卢鸰

向来有些低调神秘的四川神秘女富豪何燕,可能正在对原来的重要合作伙伴莫晓宇发起一场大反击。

据7月7日深交所向振芯科技(300101)下发的关注函披露,近期收到举报,“关于莫晓宇、胡彪的简历信息披露不真实,其二人并非成都国腾电子集团现任董事长、董事,国腾电子已提起由莫晓宇返还印章证照的诉讼。”

此前的7月3日,振芯科技公告,7月1日原董事长莫晓宇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称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亲属莫然获得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原定于7月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到7月18日召开。

近几年,振芯科技一直声称,公司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已事实上陷入治理僵局,并提请解散国腾电子集团。

不过,在事关国腾电子集团的两个重要诉讼事项中,一方面,提请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并不顺利;另一方面,在年-2022年的年报中,振芯科技比较详细披露了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事项,但对公司决议撤销等诉讼事项,却只是简单列示,没有详细披露包括高虹被选为国腾电子集团董事长等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重要信息,在该诉讼中莫晓宇方面一审二审均败诉,四川高院在再审民事裁定书中驳回了莫晓宇方面的再审请求等重要信息。

在上述情况下,莫晓宇方面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请求,二审获得法院支持的概率会有多大?莫晓宇突然辞去董事长和下一届董事会候任非独立董事,是否和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二审结果有关?

董事长刚辞职,交易所就收到举报!

7月7日,深交所向振芯科技下发关注函,称近期收到举报称,“关于莫晓宇、胡彪的简历信息披露不真实,其二人并非成都国腾电子集团现任董事长、董事,国腾电子已提起由莫晓宇返还印章证照的诉讼。”

深交所要求,“请公司进行自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说明举报内容是否属实,相关事项是否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决策、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是否与延期换届及取消股东大会事项相关。国腾电子行使股东权利的具体情况,是否对公司控制权归属产生影响。”

成都国腾电子集团现为振芯科技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9.49%。

但是,据天眼查最新显示,莫晓宇为国腾电子集团董事长、胡彪为董事。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深交所收到的举报不实吗?这就涉及和振芯科技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有关的两个重要诉讼事项。

此前的7月3日,振芯科技公告,7月1日收到原董事长莫晓宇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身体原因,莫晓宇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时,振芯科技董事会立即选举董事谢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将原来的拟提名董事“莫晓宇”更换为“莫然”;取消原定于7月6日召开的2023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到7月18日召开。

更早之前的6月20日,振芯科技公告,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莫晓宇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计划在7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于此次董事会换届事宜,深交所还要求振芯科技,详细说明此次董事会换届的筹划过程、关键时间节点、公司及相关方在筹划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在短期内重新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原因”。

国腾电子集团

治理僵局的来龙去脉

年1月15日,振芯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议案》,重新认定上市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

但在此之前,振芯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是何燕,她是四川成都的知名女富豪。该公司原名“国腾电子”,2010年在创业板上市。

据国腾电子2010年的招股书披露,何燕生于1961年,电子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83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计算机专业;先后在中国东方电气集团设计处工作,中国非金属矿工业(集团)总公司(现中国中材集团公司)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担任中国物资储运成都投资公司总经理、成都国腾通讯总经理;2000年起任国腾实业董事长。

2013年7月,何燕被以非法经营罪带走调查。

2014年4月,“国腾电子”变更公司简称为“振芯科技”。

年10月,因挪用资金罪、虚开发票罪,何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在涉案入狱之前,何燕在某些场合常以“何然”的姓名出现。

年5月至2023年5月,在何燕创办的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的官方网站,何燕经常以国腾实业集团创始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创始人“何然”的称呼,出现在相关文章中。

按照实际羁押时间,何燕应当是在年获得自由。从上述情况来看,在年5月,何燕大概率就已重获自由。

而据振芯科技公告披露,年3月,国腾电子集团收到成都高新区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国腾电子集团股东莫晓宇、等诉讼请求判令解散国腾电子集团一案,被告为国腾电子集团、第三人为何燕。

当时,莫晓宇方面称,近年来,国腾电子集团的经营发展遇到了实质性的障碍,国腾电子集团股东之间通过各种形式多次进行商讨,一直无法达成有效、可实施的解决方案,股东之间已丧失合作基础,国腾电子经营和管理陷入僵局,其继续存续将可能使及公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解散国腾电子集团进展不顺

据《商务周刊》2003年报道,在1997年,何燕和莫晓宇已经非常熟识。军人出身的莫感慨于何燕的勇敢和坚强,而被认为天生有商业头脑的何感叹莫“卓越的市场开拓能力”;何有意拉莫离开云南,加入成都国腾由她担任总经理的创业队伍。

1957年出生的莫晓宇,是陆军指挥学院毕业,曾在部队从排长累迁至正团职参谋。自2008年起,莫晓宇一直担任国腾电子(即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直到此次2023年7月辞职。何燕则一直以实际控制人的身份,隐身幕后,很少在国腾电子的相关公开场合露面。

但是,在何燕涉案入狱并在年出狱前后,莫晓宇一方在年2月底发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国腾电子集团。

据振芯科技2022年年报披露,在起诉之后的年9月14日,振芯科技接到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通知,成都市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莫晓宇等作为合计持有被告国腾电子集团公司49%股份的股东,提出解散被告国腾电子集团公司的请求,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应予准许。

不过,年10月9日,振芯科技接到通知,国腾电子集团控股股东何燕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

年5月,成都中院以一审法院未主动审查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代表权为由(具体参见下一节“何燕的反击”),裁定该案发回成都市高新区法院重审。

年6月,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因该案裁判须以原告莫晓宇等与被告国腾电子集团、第三人何燕,就公司决议撤销权纠纷两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两案尚未审结,裁定该案中止诉讼。

年11月29日,振芯科技收到莫晓宇相关通知,经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出具的()川0191民初72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莫晓宇等诉讼请求。

但莫晓宇一方继续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截至2023年4月,振芯科技在2022年年报中称,上述国腾电子集团解散诉讼案件仍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在此过程中,从2008年3月就一直担任振芯科技监事会主席的王心国,在年4月没有获得连任提名,并在年5月从担任12年之久的监事会主席职位上离任。

从工作履历来看,王心国是何燕的嫡系,是何燕绝对控股的国腾实业集团董事、执行总裁。在振芯科技的董监高中,只有王心国具有国腾实业集团的高管任职背景。

何燕的反击

在莫晓宇等发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散国腾电子集团之后不久,何燕发起了反击。

年7月10日,何燕以国腾电子集团51%的大股东身份,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董事;年8月8日,国腾电子集团召开董事会,选举高虹出任董事长并兼任法定代表人。

年7月26日,莫晓宇一方以国腾电子集团为被告、何燕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国腾电子集团上述决议。

但在该诉讼事项中,莫晓宇一方一审二审均败诉。

年11月7日,就原告高虹任董事长的国腾电子集团与被告莫晓宇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予以立案。

但在年1月20日,国腾电子集团又提出撤诉。

不过,从深交所7月7日发布的关注函中透露的信息——即收到举报称“关于莫晓宇、胡彪的简历信息披露不真实,其二人并非成都国腾电子集团现任董事长、董事,国腾电子已提起由莫晓宇返还印章证照的诉讼”——来看,由何燕一方的高虹任董事长的国腾电子集团,很可能又向莫晓宇发起了返还印章证照的诉讼。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年,莫晓宇一方向四川省高院提出再审,当年12月25日,四川高院在再审民事裁定书中,驳回了莫晓宇一方的再审请求。

但据媒体报道,在规定的时间内,何燕一方没有履行工商层面的法定变更手续。

那么,在何燕主持的国腾电子集团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高虹为国腾电子集团董事长)得到法院的一审二审支持,并驳回了再审请求的情况下,莫晓宇一方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得到法院支持的概率会有多大?在莫晓宇和何燕之间,法律的天平会更倾向哪一方?莫晓宇突然辞去董事长和下一届董事会候任非独立董事,是否和上述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最终诉讼结果等情况有关?

未详细完整披露

相关重要诉讼信息

近些年来,涉及振芯科技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以及刚辞职不久的振芯科技原董事长莫晓宇的诉讼事项,主要有两项:

一个是关于莫晓宇方提请解散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事项,在此事项中,莫晓宇既是国腾电子集团持股28%的第二大股东,也是其董事长;另一个是莫晓宇与何燕两方关于国腾电子集团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诉讼事项,在这一事项中,高虹是何燕一方主持选出的国腾电子集团的董事长。

从振芯科技的信息披露情况来看,公司在年交易所的相关问询函中,比较详细地披露了何燕一方召集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及相关诉讼情况。

但是,在年-2022年的年报中,振芯科技比较详细披露了莫晓宇一方提请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事项;对于上述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诉讼事项,只是简略列示,却没有详细披露该诉讼的具体裁定结果,包括高虹任国腾电子集团董事长,在该诉讼中莫晓宇一方一审二审均败诉,四川高院在再审民事裁定书中驳回了莫晓宇一方的再审请求等重要信息。

以2023年4月发布的2022年年报为例,该年报在两处提及公司控股股东存在的诉讼情况,分别在第70页、第214-215页。

在相关事项已二审判决或下达二审裁定书的情况下,在2022年年报第70页,只是简单列示了公司决议撤销、公司决议纠纷、公司解散纠纷三大项诉讼,没有详细披露二审判决的具体情况和二审裁定的具体结果;在第214-215页,则比较详细地披露了公司解散纠纷诉讼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结果。

而在相关单独公告中,振芯科技也没有详细披露包括高虹被选为国腾电子集团董事长等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四川高院在再审民事裁定书中驳回了莫晓宇一方的再审请求等重要信息。

证监会年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根据上述法规,显然,在关于公司决议撤销和公司决议纠纷的诉讼披露方面,振芯科技在年报信息披露的“完整”方面有缺失之嫌,甚至可能存在“重大遗漏”。

对此,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在接受中国基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解散纠纷诉讼,其他二项纠纷诉讼也应详细披露,如果是涉及公司治理或股东利益的重大诉讼,应当单独公告;若选择性地信息披露,则可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有可能被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据WIND统计,2023年一季度末,基金共计持有1.35亿股振芯科技股份,占比为23.94%。其中,易方达旗下共有10只基金持有,占流通股比例为7.39%;广发基金共有7只基金持有,占流通股比例为6.64%。

不过,单一持股最多的基金,是王国斌创建的泉果基金旗下的泉果旭源三年混合基金,所持股份占流通股的比例为2.74%。

2023年4月至今,振芯科技股价持续下跌,并在6月28日创下此轮下跌新低,最大跌幅达37%,此后略有回升。

目前,振芯科技股价为20.54元,市值116亿。

(注:国腾电子集团是上市公司振芯科技的控股股东,该集团由何燕以51%股份控股,莫晓宇持股28%,为第二大股东;国腾电子是振芯科技原来的证券简称;国腾实业集团是何燕绝对控制的公司。)

编辑:小茉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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