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群、部门小群、项目沟通群……
你在职场中会加入各种群聊吗?
但没想到
有人竟因建小群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事?
近日
员工因建小群被老板降为试用期
冲上热搜
事件回顾
近日,山东一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老板通过监控发现了自己和同事建小群,在没有跟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通知被降为试用期。其中一个试用期的同事更是直接被开除。该网友目前正在和老板协商中,有离职的想法。
从其曝光的聊天记录看,公司老板表示自己曾多次开会谈到不能私自建小群,但其中三人不仅没解散,还利用上班时间在群里聊天,因此直接开除了尚在试用期的一名员工,另外两名则被降为试用期。
网友热议
有网友直言,
公司格局太小!
有网友疑惑,
员工之间就不能有私下交往吗?
还有网友建议,
当事人走法律途径维权。
禁止建小群并非个例
不赞成此举的网友居多
其实,禁止员工私自建立小群并非个例,不少网友都曾发帖吐槽企业或老板的此类要求。
有网友在脉脉发布的其所在公司群聊截图显示,“公司手册新增条款:禁止员工建立除老板以外的在职员工私群。未来新增一经发现则无条件开除。”而该条帖子下,不赞成公司此举的评论居多。
那么
当遇到类似情况
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东东整理了
以下几个常见的问题
一起听听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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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权禁止我建立私群吗?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邢芝凡律师表示,员工在私人手机上用私人账户建立小群属于员工在工作之外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无权干涉员工的私人生活,无权禁止员工建立小群。
企业应当注意区分员工的工作与私人生活,不干涉员工私人生活。如果企业对员工有工作要求,应当通过法定的程序将相关要求转化为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执行。如果企业需要与员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当注意与劳动者友好协商。
公司有权在未沟通的情况下,私自变更我的劳动合同吗?
邢芝凡律师指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签署的法律文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也就是说,企业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该事件中企业单方面以通知的方式将员工降为试用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试用期已经通过,公司还能将我降为试用期吗?
邢芝凡律师表示,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用人单位无权将已经完成试用期的员工重新转为试用期。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区一起讨论~
综合自申工社、法制网、张家港普法、网友评论
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