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个人在一起的原因多种多样,或者因为对方的外在形象气质佳,也可以是因为对方的内涵谈吐优雅,也可以是因为对方的性格温和善良,更可以是对方待人的温柔体贴……
许许多多的婚姻恋爱中的男女把对方的闪光点,当作是自己喜欢对方的原因。
其实说到底,你只是喜欢对方身上某个闪光点,而对方的闪光点正好盖过了那些阴暗面,所以你只是喜欢那些闪光点,而并非完完整整的喜欢这个人。
正是由于对方的某些闪光点,方才令你觉得对方恰好合适,正是你期待已久或是无法拥有的理想型。
人们习惯把合适美化成喜欢。
你喜欢对方什么?你能接受对方的缺点吗?
人们常常因为对方的优点而选择在一起,随着时间的流逝,距离的拉近,神秘感消失,刻意伪装的面具揭下,原来都是一副普普通通的模样。因为优点相互靠近的双方,渐渐的又因为缺点而相互疏远。
当闪光点与阴暗面碰撞,黑暗不一定吞噬光亮,光亮也不能完全照亮黑暗,不完美就此暴露,矛盾也因此产生。
你所认为的喜欢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呢?
我所认为的真正的喜欢大概是想不出具体出于什么原因的吧。甚至,突然被他人问起这个问题,还真要好好思索良久才能回答得上来。
大概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的喜欢,才是真正纯粹的喜欢。
正如婚前,梁思成这样问林徽因:“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问,为什么是我?”
林徽因坦诚地回答:“答案很长,我决定用一生来回答你,你准备好了吗?”
不知情源何处,但用余生为你诠释解读。
喜欢不是光凭嘴说,我可能说不出我喜欢你什么,但我愿意守护你一生,以实际行动证明我爱你这个事实。
喜欢就像我并没有特别想吃水果的欲望,但无所事事地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路边的荔枝勾动我食欲,就算明明知道荔枝容易上火,却也忍不住买了好些。
这就是所谓的喜欢。
而我并不爱吃苹果,但是听说苹果促进消化,于是冲着苹果的这重功效,我勉为其难地将它买下;我也并不爱吃香蕉,但是听说香蕉滋润肠道而且便宜,就因为这个作用与价格,我权衡利弊后将它买下。
这就是所谓的合适。
喜欢,就是明知道它有缺陷,但是仍旧抵挡不住的热爱;合适,则是清楚它的益处,目的明确的选择。
两者没有优劣对错之分,只是每个人的每个年龄阶段的选择不同。
年少时,抵不住热爱;年长时,盖不住理智。
人都是会成长的,每个年龄阶段的需求不同,所做出的选择亦然。
谁又能说,谁对谁错,天真与现实呢?
理智有时会战胜热爱的冲动,当然理智也有时会禁不住热爱的诱惑。
本质上并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热爱是否足够深沉。
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理解,感情中那些长时间的无回应,三番五次地拒绝,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不够喜欢。而不够喜欢的原因,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你不配。
残忍而真实。
有多少人,到了适婚年龄,在父母的催促与岁月的无情下选择了低头妥协,早早的与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结婚生子,只是为了有个伴侣搭伙过日子。
但并不是说这样的婚姻一定不幸福,想要与对方共同努力构建一个美好的未来的男女双方照样能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有滋有味。
从来没有不幸的婚姻,只有婚姻中不幸的男女。只要男女双方秉持着白头偕老的端正态度,多点理解与包容,这段婚姻照样能让许许多多的人羡慕。
恋爱,需要经历一个喜欢的过程,并且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合不合适,方能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但是婚姻,并不一定非要经历喜欢的过程,然后再去发现对方合不合适。不要认为缺乏了这个过程的婚姻,就是不完善的且无法善始善终的。
父母那一辈的婚姻从来没有喜欢的过程,有不幸的婚姻也有幸运的婚姻,婚姻本身没有不幸,只有不幸的男女。
想安安稳稳过日子的男女双方在那种包办婚姻的时代背景下照样幸福美满,而在这个自由婚恋的时代仍旧有人过得不幸福。
甚至,当今时代的离婚率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需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维持家庭与婚姻的完善(这是事实,参考《民法典》)。
喜欢,固然重要。合适,亦是难能可贵的庆幸之事。
喜欢很重要,合适同样重要;合适很重要,喜欢也不可或缺。
说这么多,不是为了强调喜欢与合适的优劣。而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区分喜欢与合适。
那些在感情中迟迟没有回应的,三番五次拒绝的,一次次带来伤害的,哪怕最终走到了一起,也难掩饰对方不够喜欢你的事实,即使在一起也只是出于合适的原因。
因为喜欢都是毫不犹豫,只有不喜欢才权衡利弊。
最后,愿你所爱与合适撞个满怀,满足你一切美好期待,与你般配,亦享受你的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