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一到深夜
广州的陈女士就被楼板下传来的
规律性敲击声惊醒
撞击声还伴随着震动
让人不堪其扰
6月5日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正式实施一周年
看法院如何司法出击源头治理
还民“耳根清净”
因与邻居产生矛盾,广州的陈女士自年8月起,经常在凌晨或中午休息时间被“咚……咚”的噪声惊醒,经过多次与邻居沟通无果,2022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通过使用‘震楼器’不定时发出噪声,严重影响我和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董广绪多次对被告进行释法,促使被告停止制造噪声,最终原告申请撤诉。
近段时间,类似的案件董广绪本人就接到过近10宗。谈及这类噪声扰民纠纷发生原因,董广绪认为,部分城市居民忽视了道德风尚,过分执着于自己的感受而不多为他人考虑。能够随意购买到“震楼器”或者相关产品的互联网平台,也成为了噪声纠纷的“帮凶”。
何谓“震楼器”?
“震楼器”是一种通过震动、敲击墙体发出噪声或者通过“机枪声”“猫叫声”等杂音报复邻居的设备,商家常以“以噪制噪”“反击邻居神器”等作为噱头在网络上进行销售。除了直接产生撞击和震动效果的“震楼器”,市面上还存在用大功率音响伪装的“震楼器”。
董广绪认为,使用“震楼器”害人害己,这种行为已严重侵害邻居的安宁权。同时,因为“震楼器”对墙体进行高频率地震动和敲击,长此以往,还可能会危害楼体安全。“尽快斩断‘震楼器’卖家到买家这条销售链至关重要!”
司法建议开“良方”
今年4月,董广绪向某互联网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指出,对于出售以非法制造噪声为目的的“震楼器”等设备的网络店铺采取清理、警示、下架、关停等措施;对于有日常用途的蓝牙共振音箱等隐性“震楼器”,应加强对网络店铺经营活动的规范、引导;对于拒不改正的网络店铺,采取清理、警示、下架、关停等措施。司法建议同时呼吁销售平台应该加强与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发现类似不法问题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共同构建有效的声环境保护机制。
目前,相关互联网平台已对出售“震楼器”等设备的网络店铺进行清屏蔽、下架和扣分处置,并设置禁搜关键词,加强日常巡检,与社会公众以及政府部门共同构建有效的声环境保护机制。
“网络交易平台对于平台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挚萍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
“人民法院通过发出司法建议书,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快速阻止违法行为,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和蔓延。”李挚萍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噪声只是邻里矛盾发展到后期的表现,关键还是在矛盾的萌芽期和发展期,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促成矛盾源头治理。
转自总台央视新闻
来源: 大湾区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