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教你如何安全使用化妆品(化妆品安全宣传活动)

5月22日,2023年全国(暨京津冀)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在北京启动。今年的宣传周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贯,加强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增强消费者辨别选购化妆品、医美产品的科学素养。启动仪式上,中国香化协会向全行业发布化妆品绿色包装倡议书,各行业代表发布“安全用妆,共治共享有我”宣言。

据悉,京津冀三地的宣传周也同步启动,宣传周期间,三地将分别举办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公众代表现场观摩化妆品检验检测过程;举办化妆品科普进校园、化妆品生产企业开放日以及网络知识答题活动。京津冀三地已实现化妆品监管合作,三地联合签署了多项协议,推进化妆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5月22日,2023年全国(暨京津冀)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在北京启动。主办方供图

化妆品不能食用和注射

北京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盛东生介绍,当前,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化妆品”的旗号违规为消费者开展医美活动,实际上化妆品是不能皮下注射,也不能食用的。记者查询年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现,其中明确化妆品使用方法为“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这与目前个别不法分子宣称的注射有着本质区别。

盛东生表示,皮下注射是指用针头等将无菌注射物注入人体,这一用法对注射物的无菌要求极高,无菌程度的要求是目前生产要求中级别最高的,化妆品虽然也对无菌程度有一定的要求,但是远没有达到能够直接注射入人体的要求。而且,皮下注射的物质要求与皮肤、血管、肌肉能够融合吸收并发挥作用,普通化妆品没有经过临床实验验证,显然达不到皮下注射的要求,不能起到相应疗效,反而会破坏皮肤、肌肉。一些盲目注射即便是经过后期医疗介入,也会给消费者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规定进行管理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药监部门将对牙膏实施监督管理,其中明确“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该办法出台前,个别产品功效宣称较为随意,出现宣称“消炎镇痛、止血”“促进幼儿长牙”“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稳固牙齿松动”“让牙齿再生”“幽门螺旋杆菌”的情况,部分宣称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界限模糊,误导了消费者。

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到,办法要求牙膏备案人应当依据规定备案牙膏产品的功效宣称,并在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购买儿童化妆品认准“小金盾”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条款突出儿童化妆品的特殊性,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

文件明确,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志“小金盾”,标志整体采用金色、盾牌造型。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含)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这个标志。有了“小金盾”,消费者们就能在琳琅满目的各类商品中很容易识别出儿童化妆品。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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