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尸诡异移动4.3公里,警方百思不得其解,悬案牵出肮脏丑事(女尸女尸)

2003年,厦门的一个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但奇怪的是,被车撞倒的红衣女子只是在一瞬间就没了踪影,附近的目击人员都被吓得不轻,都以为是见鬼了。

肇事司机因为害怕,最终还是选择了报警,但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被烧毁的车辆旁竟然出现了一具裸体的女尸。

一、裸体的女尸

2003年的5月17日,一个满身酒味的男人慌慌张张的来到了厦门的警察局,说自己撞人逃逸了,现在是来自首的。

可是警察去外面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车辆,没有车辆怎么肇事逃逸了?

说自己撞人的人叫做洪火灶,他说自己在一个路口撞了人之后,因为害怕就开车跑了,但是后来遇到了非常诡异的事情,车子在逃跑的路上就侧翻进了沟里。

洪火灶以为自己是遭报应了,于是赶忙跑来报警了。

当警方跟着洪火灶来到车子侧翻的地方之后,更加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侧翻的车辆发生了自燃,旁边还多出了一具裸体的女尸。

洪火灶看到女尸的时候也吓了一跳,一直躲在警方的身后,还说什么是女尸跟着他跑了的话,让警方也看得一头雾水。

洪火灶表示当时自己刚跟自己的朋友吃过饭,然后就自己开车准备回家了,路上下着雨,整条街上看着都是雾蒙蒙的。

因为看不清,洪火灶开的车并不算是很快,在经过路口的时候,他撞到了一个人,虽然速度并不快,但车祸还是非常的严重。

车子前面的挡风玻璃都已经碎了,当时的洪火灶觉得非常的害怕,于是就开着车逃跑了,但是在逃跑的路上,洪火灶一直都觉得自己的车子非常的奇怪。

因为想要尽快逃走,他都已经将油门踩到底了,但是车子却怎么都走不快,甚至还有种被被人拽着的感觉。

这个时候的洪火灶自动脑补了很多的恐怖故事,越想越害怕,还不停的向后张望,生怕有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

就在这个时候,因为洪火灶不看路,车子就侧翻到了一个深沟里,当时的洪火灶也什么都顾不上了,总觉得有人在追他,就飞快的跑到了附近的警察局报案了。

对于洪火灶所说的像是有人扯着他的车这种话,警方自然是不会相信的,于是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警方便开始查证洪火灶的供词是否有虚假的成分。

很快警方就查到了,在洪火灶来报案之前有人也报了警,说自己的理发店门口发生了车祸,但奇怪的是,车祸现场并没有尸体,只有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当警方找到这个理发店的老板的时候,理发店老板表示,因为下雨,自己的店里没有什么顾客,所以自己一直都坐在门口。

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小货车撞到了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女人,但是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女人就不见了。

因为害怕出人命,理发店老板赶紧上前查看,但是地上只剩下了一地的玻璃渣子,一个写着“闽C 69372”的车牌和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却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身影,这个时候的理发店老板也是非常的害怕,因为事情实在是太诡异了,只是一瞬间,被撞的人怎么会消失了?

难道是洪火灶把人带走了,然后扔在自己侧翻的现场,想要混淆视听吗?

二、4.3公里之外的尸体

很快,一个男人来警察局报案说自己的女儿不见了,当警方试探的拿出死者的照片的时候,男人一下子就慌了神。

因为死者正是他要找的女儿郭幼兰,郭幼兰的父亲表示,当天女儿跟她的男朋友吵架了,一气之下就跑出了家门,自己也是担心才出门寻找的,毕竟外面还下着大雨。

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再见到的竟然是女儿冰冷的尸体。

因为下了大雨,两起车祸所留下的线索全部都被冲刷干净了,这就让两场车祸变得更加的扑朔迷离了。

但根据郭幼兰父亲的证词,能够证明场车祸被撞的人也是郭幼兰,因为当天郭幼兰就穿着红色的外套和红色的高跟鞋。

但这个车祸现场距离尸体出现的地方有4.3公里那么远,尸体是怎样转移过来的呢?

本来,警方怀疑是洪火灶当时想要毁尸灭迹,所以将尸体带走了。

但很快,警方就发现,这个猜测是不合理的,因为理发店老板说,几乎是一瞬间,人就消失了,洪火灶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做到一瞬间就把人带上车。

因为郭幼兰死亡的时候是浑身赤裸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她是被性侵了。

但经过查证,能够表明郭幼兰死之前没有用遭受过性侵。

为了能尽快的调查出事情的真相,警方对车辆也进行了严密的检查,发现车子在侧翻之前,一直都是稳速前进的,按理说逃亡的人不应该全速前进吗?

但对于这一点,洪火灶是这样解释的,他说当时就感觉有人拽了他的车。

很快尸检报告出来了,上面显示,郭幼兰的身上有很多处的擦伤,严重的地方甚至都已经被磨出了骨头。

所以郭幼兰很有可能是被洪火灶的车一路拖拽到4.3公里之外的。

随着这条线索的出现,警方在洪火灶逃跑的沿路果然找到了郭幼兰的衣物,但是还有一个非常大的疑点,那就是车子是怎么自燃的,洪火灶从自燃的车子跑出来为什么毫发无损?

最后在警方严密的询问之下,洪火灶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当时车子侧翻的时候他并不是时间就报警了,而是打给了自己的表姐和哥哥。

他的表姐是当时的人大代表,因为怕表弟的事情影响到自己,于是就给洪火灶出主意,让他用汽油烧了车子。

而且根据法医的判断,郭幼兰当时在被挂在车上的时候,很有可能还没有死,真正的死因是被远距离的拖拽。

最后,洪火灶因为醉酒驾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毁灭证据,肇事逃逸等数罪并罚被判处了15年的有期徒刑和十一万五千八百元的赔款。

洪火灶的表姐吴秀敏和哥哥洪火耀也分被被判处了两年零六个月和两年的有期徒刑。

三、对于犯罪分子罪行的处罚

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意外撞到了行人。洪火灶在肇事之后,不仅没有立刻熄火停车,查看被撞行人的状态,反而肇事逃逸,因此导致了郭幼兰的死亡。

对于洪火灶醉酒驾驶的罪行,应当怎么进行处罚呢?

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酒后驾驶机动车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洪火灶血液内酒精含量在20mg/100ml以上,80mg/100ml以下的话就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对于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罪行,应当依法罚处其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之前洪火灶已经因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又再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那么对于他的处罚和第一次醉酒驾驶的处罚就会有所区别。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分子二次被查处饮酒驾驶的,应当依法对其罚处十日以下,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这次也不是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了,而是直接吊销其驾驶证。

如果洪火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那么就应当以醉酒驾驶进行处罚。如果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话,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但是洪火灶不仅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还导致出现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不仅如此,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洪火灶还有肇事逃逸的罪行,并因此导致了郭幼兰的死亡。

对于洪火灶因交通肇,且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行,应当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很多人都好奇洪火灶明明还有危险驾驶的罪行,为什么不以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呢?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分子在有危险驾驶行为的同时,又因为危险驾驶而触犯了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行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所以对于洪火灶所触犯的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并没有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以处罚较重的交通肇事罪对其定罪处罚。

除了交通肇事罪以外,洪火灶听从自己表姐的教唆将车辆焚烧而毁灭证据的罪行,还构成了毁灭证据罪,其表姐也构成教唆罪。

根据教唆罪的司法解释,犯罪分子通过劝说、怂恿、授意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被教唆者按照其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应当以教唆罪论处。

对于教唆罪本身,法律并没有规定对其的犯罪惩处,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以其教唆而实施的犯罪罪名,为其定罪处罚。

也就是,洪火灶的表姐、表哥教唆洪火灶毁灭证据,不仅以追灭证据罪追究洪火灶的相关法律责任,而且还要以毁灭证据罪追究其教唆行为的刑事责任。

最终虽然他们三个人都被依法判处,但是犯罪分子的伏法却并不能换回郭幼兰的生命。

四、结语

如果洪火灶能在次出车祸的时候就能够下车查看,或许郭幼兰还能有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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