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林:爱国主义居然成了问题,此现象不简单,不需要教育就是教育(爱国主义())

最近网传,北大教授阎学通撰文称爱国主义不需要教育。我查了阎学通的头条号和公众号,未见他有这样的言论。我深疑是有人借阎学通的名义在挑起新的话题,目的可能是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的发出,妄图阻碍该法的通过。

于是我查阅了这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读起来像一份倡议,全文共三十八条,从第三十五条开始才说哪些有违法现象,该如何处理,“法”的味道不是很浓,实际执法中的操作性可能不太好。有个别表述可能容易被故意误读,比如其三十五条中的第三款“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应该说得更详尽一些:“宣扬、美化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的存在”。我认为,对《爱国主义教育法》不是讨论它是不是应该成法的问题,而是应该讨论它是不是更像一部真正的法律的问题,讨论它在实施中的可执行性问题。然而,带节奏者把讨论集中在这部法律本身是不是应该成法的问题,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

相关文章很多,这些文章集中表达的一个观点是“爱国主义不是教育出来的”。他们打比方说,爱父母不需要教育,爱父母是天然的感情,只需培养不需要教育。有的由此引申出,“国不爱我,我何以爱国”的谬论,借讨论“先有国还是先有家”这样的所谓话题把“国”与“我”完全对立起来,企图消解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怀,把“不爱国”行为合理化。

一、教育与培养真不同吗?

我查了百度汉语对“教育”的基本释义是:培养人才、传授知识的过程,多指学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教导启发:说服教育,深受教育。

百度汉语对培养的基本释义是:指以适宜的条件促使其发生、成长和繁殖,也指按照一定的目的长期地教育和训练,使其成长。

可见,培养,原指人对植物的施肥、浇水、锄草等促进其生长的过程。引申到对人的教育——给人提供精神营养、锄掉其精神杂草使人成长。因此,教育和培养对于人而言几乎是同义词。

由此看来,确实是有人故意把教育和培养的语义分割开来,玩弄文字游戏,误导广大网友,以达到阻止《爱国主义教育法》成法的目的。

二、爱父母不需要教育?

爱父母真的是天然的情感不需要教育?当然不是。不然,为何有那么多不孝之子的存在呢?

我们进一步探讨一下:婴幼儿对母亲的依恋就是对母亲的爱吗?事实上,婴儿对母亲的依恋首先是对食物的依恋,这种依恋要发展成对母亲的爱需要更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母亲用超越喂奶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婴儿的爱,而母亲对婴儿的爱的表达就是一种对婴儿的爱母亲的情感的培养教育。父亲不直接喂食婴儿,所以要发展孩子对父亲的爱的情感需要更多的培养教育,比如父亲表达对孩子的爱、对妻子的爱、对父母的爱等等。即夫妻俩都注意营造家庭之爱的氛围就是对孩子爱父母并超越爱父母的感情的一种培养教育,这种培养既包括言传也包括身教。祖国是比家庭更大的组合体,对孩子而言更抽象,所以要靠天然地产生对祖国的爱几乎是不可能的,培养孩子热爱祖国便成为人类的一种必须的行动。

三、到底是先有国还是先有家?

其实这个问题的讨论价值并不大,因为它的结论是显然的。从人类历史看当然是先有家,再由若干家庭组成国。国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它当然滞后于家的产生。但如果我们问先有部落还是先有家?先有族群还是先有家,这个问题就很难区分了。事实上,人类是群居动物,家的概念显然晚于族群的存在,家和部落几乎同时存在,母系氏族社会往往一个小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两者几乎等同。就我们当下而言,现实中也是先有国,在国中一男一女才依法组成一个家。

人们纠缠先有国还是先有家的目的并不是要从时间意义上去回答问题,而是想说对人而言家与国哪个重要。家是基本的社会单位,一个人的成长首先是依赖于家的。但人又是是社会动物,只接受家庭教育是不够的,人必须接受社会教育,即人必须进入专门的教育机构学习才能成长,社会教育机构是机构的一部分,这个时候个人的成长就依赖于国了。你说哪个重要?

有人说,人可以改变国籍,此国不爱我我可以到彼国。是,但你到彼国,如果要加入彼国国籍,你得履行一个法律手续,那就是宣示忠于彼国宪法、维护彼国利益,爱彼国。即“爱国”是逃不掉的。有人又说,那我只拿绿卡不入国籍,那么理论上讲你还是母国人,你必须忠于母国宪法,维护母国利益,爱母国。当然,你一定要做一个只爱自己的人那也只得由你去了,不过你如果良心尚未泯灭,你会做出选择的。

如果每一个人都爱国,都愿意为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富强了,只要你正常地尽到一个国民的义务,你的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如果你单向地只要求对你如何,需要你时你无动于衷,你过得不好也属正常。你抱怨对你不公正的时候,你先问问自己对维护的公正有没有过贡献?你是不是想过投机取巧?你是不是好吃懒做只知道伸手索取?国与家是相互依存的,不是相互对立的。我们面对的地球还是众国林立的现状,人必须生活在一个中。事实上行驶了对每个公民的法律保护责任,给每个人的生活提供保障,起码是安全保障。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感受不到国的存在,就像空气一样,我们天天呼吸它反而不觉得它的存在。

爱国主义居然成了问题,这个问题不简单。我觉得有一股势力故意为之,就是想彻底消解人们的爱国情感,把“不爱国”合理化,从而摧毁中国的凝聚力。

我的看法就一句话:网络上流传的关于否定爱国主义的论调是错误的,爱国主义是不容置疑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必须的,对此立法是符合现实需要的。我坚决反对把“不爱国”合理化!我也反对借口“反对假爱国”而行“真恨国”之实。

我支持为爱国主义教育立法!

注:本文作者为“秦安战略智库”核心成员牟林,为本平台原创作品,祝愿大家携起手来,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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