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功能也要额外付费,车企不要吃相太难看(基础的功能决定了基础设计的三个要求)

作者:熊志

“订阅制”消费广泛存在于各类互联网产品中,这种类型的付费服务,近年来有向汽车行业蔓延的趋势。据报道,目前有多家车企推出了付费会员服务,不过,一些汽车品牌将付费项目向基础功能延伸,并且有“套娃式付费”的苗头,引起不少消费者的质疑。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汽车的智能功能越来越多,付费的项目也不断推陈出新。比如据媒体报道,自动驾驶选装包、车联网功能,需要额外付费才能解锁,甚至一些基础功能,比如座椅加热、后轮转向等,也采取了付费使用的模式。

享受增值服务就得花钱,这一点天经地义。购买传统的燃油车,在裸车之外选装其他项目同样要另外花钱。而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一些智能功能本就是额外的服务项目,车企想通过付费订阅的模式来盈利,这种商业模式谈不上什么不妥。

问题在于,任何收费项目,都要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同意的基础上。明码标价,让消费者能在收费项目透明的基础上决策,这是最基础性的市场原则。像报道提到有消费者交车后,“才发现后轮转向还需付费才能持续解锁”,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消费者购买的汽车,配置有一些增值功能,但等拿到车才知道需要付费解锁,商家并没有在事先充分告知。

那么,是不是告知了消费者,订阅制就可以应用到各项功能上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有的车企为了多,将一些影响汽车正常驾驶的基础功能,也纳入了收费订阅的范围之中。这种模式不仅仅是吃相难看,更涉嫌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基础功能是消费者用车的必选项,哪怕车企明码标价,消费者也没有多少自主选择的余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买车时已经为一些功能付费了,后续使用还得额外掏钱,这本身就是重复收费。车企“套娃”式的收费,利用基础功能赚两次钱,消费者哪怕知情,也不是公平交易条件下的同意。而如果不掏钱,一些影响汽车行驶的功能就无法使用。

很多人呼吁,针对汽车智能功能的增加,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比如增值项目如何收费、哪些项目能实行订阅制等等。进一步明确行业标准,无疑相当有必要。但即便行业规范的更新滞后,车企的一些违规做法,和平台会员重复收费一样,治理起来也并非无据可依。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对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已经有严格的保护条款。这些保护条款严格执行到位,也能对车企起到约束作用。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普及,在驾驶、娱乐的方面,衍生的智能功能越来越多,订阅制将越来越流行,也越来越需要得到严格规范。

把汽车出售后的订阅收费当成重要的利润增长点,这一点无可厚非,但必须再次强调,车企要算大账,算口碑账,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权。处处收费,项项功能花钱,影响用户体验,最终只会造成口碑的反噬。(熊志)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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