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被逼吃粪便。图/网络截图
备受关注的“男童被3名未成年人逼吃粪便”一事迎来新的官方通报。
7月6日,山西省介休市委市政府工作专班通报,经调查,6月17日15时许,郎某1(男,12周岁)、原某某(男,案发时不满11周岁)、郎某2(女,11周岁)三人遇到李某某(男,12周岁)后,质问是否骂过他们。随后,郎某1等三人将李某某带到小区公厕附近,再次质问是否骂过他们并对李某某进行殴打,强迫其吃异物,录制后上传网络。
因郎某1等三人均系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对郎某1等三人依法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学校对郎某1等三人给予记过处分。经调解,李某某及其家属已接受当面赔礼道歉。
虽然和解的处置结果并未改变,但相比此前的官方通报,这份回应要详细得多,披露了更多的关键信息。比如,三名霸凌者的具体年龄及其监护人信息都有公布。同时,也还原了相关部门在介入调查、调解上的种种细节。
很明显,这更契合公众对此事的知情权,也有助于打消舆论的疑虑。之前,由于对三名欺凌者的年龄只强调是“未成年人”,一度让部分网友担心是否存在“从轻发落”乃至包庇的可能。现在披露三人均未满14周岁,公安机关“依法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的处理结果,也就更容易让人理解。
当然,此事由于性质确实过于恶劣,不少网友对于家属接受调解和赔偿的和解结果,可能还是心存芥蒂,认为欺凌者及其监护人付出的代价太低了。但客观说,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以及未成年人欺凌处置机制下,如此处置也是依法进行了。
事实上,社会上发生的热点事件,舆论关注度高的争议话题,之于地方来说,的确承受着不小的压力,尤其是处理事件的相关方面,在具体事件处理过程中,如何处理、处理方式乃至处理过程,都备受关注,也必定要经受各方打量。过去,惯常所见的百字通报,不仅难以起到答疑解惑、平息争议的目的,反而会被网民过度解读、甚至脑补情节。
回到此事中,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欺凌现象,社会关注度始终非常高。权威回应滞后,就难免放大舆论猜疑,也容易造成更大的次生舆情,以至于当地为回应舆论关切,不得不再次发布详细通报。
事实上,这样的例子已有不少,无论此前的“高铁掌掴”事件还是“指鼠为鸭”事件,仅就相关方发布的首份通报来说,不仅没有厘清公众疑虑,反而引发了更大舆情,进而影响了自身的公信力。
一份权威机构的通报,本就是面向社会公众的,理应契合公众的知情权,对于案件的梳理、疑点的解答应予以全面而又充分的说明,甚至具体到分秒的详细情节,如此才能起到厘清是非、引导舆论、安抚人心的社会功能。
因此,与其被动回应,不如主动作为,让详细版通报成为信息发布的标配,从而真正起到预期效果。
撰稿 / 杨末(媒体人)
编辑 / 喻辛
校对 / 卢茜